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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专家组:“拐点并不是黎明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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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大年初六(1月30日)开始,中国疾控中心首任主任、北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立明再次“出山”,带领一批国内公共卫生领域的骨干们集中办公。他率领的这个团队的名字叫“中华预
从大年初六(1月30日)开始,中国疾控中心首任主任、北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立明再次“出山”,带领一批国内公共卫生领域的骨干们集中办公。他率领的这个团队的名字叫“中华预防医学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专家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研判整个疫情防控运行的情况,提供防控技术的支撑,并作舆情监测。
2月16日,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专家组主要成员集中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受访专家除李立明外,还包括:江苏省预防医学会会长、原江苏省疾控中心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汪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原院长、流行病学教授、原澳门政府卫生局顾问姜庆五;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临床研究总监、香港中文大学流行病学荣休教授唐金陵;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医学统计与流行病学系教授郝元涛;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公共卫生学院生物统计学教授陈峰;安徽省疾控中心原主任任军等。
2月16日,中国疾控中心首任主任李立明率中华预防医学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专家组在北京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
“这个监测系统并不负责发现新发传染病”
《中国新闻周刊》:中国的疾控系统在SARS之后就建立了一个直报系统来进行传染病监测,但在这次疫情早期,这一防线好像并没有及时发挥作用,这可能是在监测的哪些环节出了问题?
汪华:在SARS前,我们国家就开始建立一个敏感的、在全国能上下联动的疫情报告系统,SARS以后就加快了这个系统的建设。这个系统是由医疗机构和卫生机构集成的,甲类、乙类传染病,确诊以后在网上直接报告,丙类传染病只监测不报告。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只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它委托的省级卫生行政机构才有权公布疫情,国家疾控中心与地方各级疾控中心都是没有任何权力对外公布疫情的。
此外,一个重要问题是,新发传染病不在报告范围里面,也就是说,这个监测系统并不负责发现新发传染病。
《中国新闻周刊》:那么新发传染病如何监测和报告?
汪华:对于公共卫生疑似突发事件,有另外一个报告系统。这个系统规定了报告的数量、范围、时间,它是一个疑似病例,因此不对外公布,要通过专家评估、核实、诊断,最后确定是不是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里就需要一定时间的过程。所以这就暴露了我们在制度与规范设计上存在的问题。
李立明:在《传染病防治法》里,对这些新发传染病只有一句话,就是说要报告,但是对于怎么报告,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1月20日左右,国家规定新冠病毒肺炎为“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其后每天就开始报告了。在这之前,没有定性它是一个什么病、危害性如何,需要有一个专家评估与卫生行政部门决策的过程。
姜庆五:全世界恐怕也难以找到中国的这么一个强大的疫情直报系统,它对已知传染病的管理,还是发挥了很大作用,它的缺点是,没有覆盖新发传染病。
对于怎么改进它,我的建议是,对于一个新发传染病,要加强“症状监测”,而不是“疾病监测”。因为一开始,一个新的疾病出现,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病,但往往它的表现不外乎发热、咳嗽、腹泻、呕吐、肌肉酸痛等,这些都是很敏感的证据,需要把这些症状检测起来。
李立明:此次新冠疫情爆发的这个时间,正好是我们的流感、肺炎或过去所谓的非典型性肺炎季,也是很多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季节。因此,在短期内要发现一个呼吸道传染病是一个新发疾病,还是需要一定时间和检测来确定的。我们最近准备给政府提议,对于呼吸道传染病,能够有一个专门的、敏感的监测系统,凡是有相关症状的,全部上报,再从里面筛选出哪些是新发传染病、哪些是已有传染病。
汪华:目前,发热门诊、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系统以及流感监测系统,都分散在医疗机构的管理单项里。在就诊过程中,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按要求本应立即报告,但实际操作中没人管。临床医生都很忙,上报就意味着后续有一系列登记填表、调查的工作要做,这对于他们来说,是额外的负担。所以专家们早就提出来,要在机制上打通诊断、报告、治疗和疫情控制。具体来说,比如,能否在医院的电子诊疗系统做一个改进,当医生接诊一个不明原因肺炎病人,不需要再另填表,只需在他的系统里点击按钮,这个病例就能发送到监测系统里去。
文章来源:《华南预防医学》 网址: http://www.hnyfyxzz.cn/zonghexinwen/2020/1103/331.html